近期,有知情人士透露,我们计划在2019年新增专项债规模2.15万亿元人民币,较2018年增加8000亿元,符合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“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”的政策要求。
有分析人士,对专项债寄予厚望,将其视为拉动基建等投资的重要力量,事实真会如此吗?我们首先来回顾一下,专项债是什么。我们在前文《赤字率2.8%是高还是低?》讲过,财政有四本账,其中一本是政府性基金预算,可以理解为财政针对特定对象的“专收专支”。那么政府性基金预算中,支出大于收入的部分,就要通过专项债来补足。一句话概括,专项债用于支撑,政府性基金的支出。
那么我们先来看看,政府性基金,是否已经出现了收不抵支。我们观察一下过去几年,政府性基金的收支缺口,可以看到,政府性基金,一般是收入大于支出,并没有收支缺口,也就是说,并没有专项债的实际需求。
以2017年为例,2017年政府性基金,收支富余762亿元,但是当年发了8000亿专项债,从资金上讲,闲置的可能性较大。
再看2018年,从目前公布的数据来看,1-11月政府性基金,收支缺口仅为1674亿元,但是2018年专项债发行13500亿元,可能会有超过1万亿闲置。
图:政府性基金的收支缺口
简单回顾了过去几年的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,可以看到,政府性基金的收支缺口不大,专项债的需求并不强,为什么呢?
我们来看看,过去几年政府性基金的预算数和决算数。可以看到,自2015年开始,政府性基金的预算数,明显开始出现收支缺口,而且收支缺口的预算数,与当年的专项债发行金额,基本上匹配。
这也就意味着,每年在做政府性基金的预算的时候,都预留了收支缺口,但是实际的决算收入,均实现了大额的超收。但是专项债又按照原计划发行,使得专项债的资金,基本上处于闲置状态。
图:政府性基金收支缺口的预算数和决算数
我们来看看,究竟是哪个科目,实现了大额的超收。我们以2017年的数据为例,政府性基金收入的主要科目,列出预算数和决算数的对比,可以看到,政府性基金超收的主要力量,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,简单理解,就是卖地收入。
这样我们的故事就完整了,自2015年以来,政府性基金预算中,列支了越来越高的收支缺口,并通过专项债来补足缺口。但是在实际运行中,地方政府大量卖地,实现了卖地收入的大额超收,实现了收支盈余。而专项债资金,却处于闲置状态。
图:政府性基金的主要收入科目
既然中央给了专项债额度,为什么还要继续通过卖地,来筹措资金?我们知道,现在财政改革的一个重要思路,是“开正门,堵偏门”,一方面堵住土地财政、融资平台等隐性债务,一方面放开地方政府发债。但是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到,现在偏门应该是堵住了,但是正门好像没人走。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有点违反常识的现象?笔者个人猜测,可能是因为专项债等方式筹措的资金,其用途受到严格的限制,远远不如卖地收入,用的灵活。
那就出现了一个尴尬的局面,地方政府一方面在努力消化存量债务,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专项债资金闲置,却要支付不低于3%的成本。而且银行还要为专项债发行,专门出台针对性的宽松政策。希望以后的改革措施,要有更严谨的论证和更科学的设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