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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个月前,成立仅三年的拼多多在上海和纳斯达克两地敲钟,开盘首日股价一路上涨,市值近290亿美元,一度被看作是行业最励志的代表。

九个月后的今天(5月3日),会员电商平台云集也在杭州和纳斯达克两地敲钟,成为继拼多多后又一个典型。股价开盘报13.5美元,较IPO价格11美元涨22.73%;盘初最高触及15.80美元,市值逾33亿美元。

作为登陆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国会员电商第一股,云集成功上市,引发全球投资者关注。但对其自身而言,并不意味着从此可以“高枕无忧”,摆在这家企业面前的挑战仍然不少。

从成立时间上看,云集可以算得上是社交电商界的前辈,其上线的时间甚至比拼多多还早了4个月。

公开资料显示,云集是由浙江集商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APP产品,于2015年5月上线,通过性价比+精选SKU的方式吸引用户,主要依靠微信流量,为微商卖家提供美妆、母婴、健康食品等货源,依靠微商来完成获客和交易。

成立以来,云集呈现爆发式增长。招股书显示,2016年,云集平台GMV达18亿元,到了2017年增长至96亿元,同比暴增428.1%;2018年同比再增134.4%,达到227亿元。其订单数量也在快速增加,从2016年的1350万增加至2018年的1.534亿个。

从GMV数据看,尽管云集与头部电商平台相去甚远,但其营收数字已经接近拼多多,甚至超过有赞、微盟等微信生态服务商,公开数据显示,2018年云集营收达130.15亿元,相较2017年64.44亿元的全年营收,同比增长101.97%;同期拼多多营收为131.2亿元,有赞为6.85亿港元(约5.85亿人民币),微盟为8.65亿元。

净利润方面,虽然云集一直处于亏损状态,但近两年亏损有缩窄的趋势。招股书显示,2016,云集净亏损为2466.8万元,2017年大增至1.05亿元,到了2018年又缩窄至5632.6万元。

百联咨询创始人庄帅认为,云集之所以能从社交电商领域突围,就是因为他们在微信这个社交体系下,做成了一个系统,将供应商、制造商资源全部集合在这个系统里,解决了第一代微商需要囤货、仓储配送以及售后服务的难点。

这也就是最早由阿里巴巴集团执行副总裁、参谋长曾鸣提出的“S2B2C”模式,即由S(Supplier)大供应商,帮助小b(business)商家,销售商品给c(customer)顾客,S和小b共同服务c,供应链和工厂则直达消费者。

通过这一模式,云集在微信群和朋友圈迅速收割了用户。招股书显示,2016~2018年,云集用户数从250万暴增至2320万,付费会员数则从2016年的90万,成长为2018年的超740万。

在云集快速扩张的同时,外界的质疑声也随之而来。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,其是借社交电商之名来行网络传销之实。

创业初期的云集,通过设置回报丰厚的累进制奖励机制,鼓励店主发展层级,从而快速获得卖家用户。但根据国务院《禁止传销条例》划定,“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,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,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,谋取非法利益的”属于传销行为。云集也因此遭到处罚,交了一笔昂贵的“创业学费”。

2017年,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发布了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称通过2016年对云集立案调查,核查后发现云集微店平台开展经营活动中,存在“入门费”、“拉人头”、“团队计酬”等行为,涉嫌违反了《禁止传销条例》第七条的规定,因而罚款958万元。

“云集之所以涉嫌传销被罚,是因为创新必然要试错,这是我们创新必须付出的代价,”云集创始人、CEO肖尚略在回应此事时还表示:“958万,是我们为社交电商交学费。”

随后,云集调整了其模式,对有争议的部分进行了整改。在发展层级上,变为了“经理、主管、店主”三级模式;在利益分配上,由云集向品牌商收取佣金后统一发放给售出商品的店主,从而规避风险。

新的模式也引发了多方争议,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,“经理还是从下线即主管和店主的缴费计酬,主管从下线店主的缴费中计酬,传销的本质还是差不多。”

但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,云集采用的分销模式已经成为许多电商的标配。此外,云集目前的层级并没有超过三级,不太会涉嫌传销。

争议声中,云集依然成功敲响了纳斯达克的钟声,但这仅仅只是开始。从长期看,云集能否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可仍未可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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